4/22 晚上的大夜班,在 4/23凌晨兩點左右,接到一通電話,打來只有一對男女吵架聲,沒人理我,過十幾秒,終於有個小姐請我報警,並立即、迅速地報了一次地址,基於報案速度與案主自決,我詢問她能否自行報警,她仍要我叫警察把家裡另一個人趕走,進一步詢問,她和他是陌生人,恩,這不是家暴,於是我再度請她自己報警,並把她自行報警的優點說了一遍。  結果她開始發飆,這時電話中已無其他雜音或混亂,只剩她和我兩人對話,她指責我不受理,挌話說要找立委,我澄清專線功能,她改口說那個男人是她前夫,好吧,那我就幫她報吧,只是剛才她劈哩趴啦地講一串地址,我自然來不及記,於是再跟她確認一次,結果她不肯說,自此開始,我們陷入無限輪迴,和她的情緒語言,不斷重覆類似的事。 1.她說我沒聽她報地址,因為我一開始就拒絕受理她來電內容;我說我有聽,只是她一開始就突然快速報一串地址,當然來不及記。 2.沒多久我答應自己聽錄音記地址報警,她不准我掛電話聽錄音,甚至要我跟她談同時報警到她家;我說我只有一支電話,不跟她結束無法報警,她居然堅持我一定有另一支電話可以同時使用。 3.她要我的全名,好申訴;我只給姓,因為我們本來就不用給全名,我們都有錄音,配合來電時間和社工員的姓,足夠申訴,絕對可以找到是我接這通電話。 4.她要找主管來談;我們半夜沒主管在場,她不信。 5.她說我知識不足,學歷不如她;我說這只是她自己主觀想的,她說她就是這樣的人。 6.她說是她付我薪水,我不配做社工員,我是王八蛋、敗類,等等情緒字眼;基本上我想我也有權利對這部分提告啦,不過我沒再多刺激她,畢竟做公家的事,在這民意高漲的時代,被打被罵只能自己眨眨眼摸摸鼻子,當做練修養吧。 7.那個用兩支電話同時跟她談並且幫她報警的部分,她居然還跟我挌了一段英語,好哩家在我英文不會太破,至少跟她對上一段還頂得住,不然就漏氣了。  就這些有的沒的,講來講去,我一度懷疑她喝了酒,但她不承認。我也不只一次跟她說,不爽可以找上級申訴。其實坦白說我能看到她來電的顯示地址,只是她身邊早已沒別的異常聲音,而且若真有危險、需要報警,還能跟我扯這些有的沒的嗎,甚至還不同意我掛電話,所以她應該早就沒危險了,因此我沒直接結束並用強制顯示的地址幫她報警。  總之,扯了二十多分鐘後,我給她家防會電話請她若要申訴就白天打去,她終於憤恨地掛上電話(我覺得她對於沒拗到我全名非常在意,哈哈)。  這二十多分鐘,我要小心翼翼,因為她就是來找碴的,申訴案件一定也是用放大鏡來看,講完後我自認一開始有點慌,但整體態度和流程都算OK,原則也有堅持,只是這樣的壓力持續二十分鐘,將我整晚的精神都磨光了,而且這天原本就是忙碌的一天,我們的前一班和我們當班時,都非常忙碌,再加上這二十多分鐘,講完有點虛脫的感覺,應該任何人都可以一眼在我臉上看出「我累了」吧。  大夜班的輪休兩小時,這天我在四點到五點間有睡著一下,應該有睡足一小時,五點半到七點半的電話量總算少了點,比較沒壓力,七點半下班原想先腄一下再練車(準備考大客車駕照),但看天氣不錯,陰涼又沒雨,晚了可能人多,人多就要空等,所以乾脆下班直接到鶯歌練車,結果人比想像中少,趁機多練幾圈,超過中午才回家,到家都下午了,神奇的是這不短的車程,來回在捷運、火車上,都有不小心睡著的我居然都沒睡過站。  回到家雖然累,不過照慣例上個網收個信,不知不覺又打起了泰國遊記,打到一段落,發現現在要睡也不是了,因為這麼累,又沒別的事,睡下去一定到午夜左右才醒,午夜睡飽起床時差就難調了,所以乾脆不睡了,結果晚餐吃一半,湯還沒喝,在沙發上瞇個眼,就自然地睡著,一睡就到隔天早上九點才醒,赫然發現,今天九點到駕訓班有大客車的公路駕駛啊,哎哎,超想去的,就這樣錯過了,恐怕沒下次機會了吧。  接著整天就把泰國遊記完成,再把晚上要去華爾街要先寫好的作業完成,下午才突然發現,昨晚有個華爾街的活動,我早已預訂,但睡過去了,噢,可惜啊,還好今晚的課程有參與並通過了、沒被當。  頗累的兩天半,但也算滿充實的,至於那個案件,我已在下班後數小時就跟督導先說一聲,至少若她要申訴,主管們也能先知道是什麼狀況,然後我已再跟督導約時間討論這一案了,看是否我還有需注意的地方要改進,同時也希望自己做得不錯的部分能被支持一下,畢竟那真是個很磨人的案件啊,我需要多一點外在支持啦。 ----以下回文取自yahoo---- 學究於2008/04/30 17:04 回應 辛苦了!hkchang 業叔叔於2008/04/30 19:54回覆 謝謝嘍 star於2008/04/28 15:29 回應 你做得很好阿我覺得你做得非常專業如果是我 我會沉不住氣然後破口大罵 業叔叔於2008/04/29 00:01回覆 謝謝你~ so sw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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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