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個很妙的案子

自稱是日本籍來台念書,被網友施暴,現在被軟禁在他家,但又不知地址,我們多方式嘗試確認她自述的真實性,經討論認為雖有可疑,但亦可能為真,為免屬實卻未予協助,決定通報。取得她和網友的姓名電話,聯繫當地社工員協尋,幾小時後當地社工來電,說她自稱的發話地址經當地警局與電信警察追查的確實發話處相差上百公里(台灣南北距離不到四百),而現在她自稱受制於網友住所鄉鎮,又與網友電話訊息相差相反的上百公里。

so...就是謊報啦...或許是她們兩人有過節吧,故意找他麻煩。

勞師動眾,最後居然是假的...死小孩,我中午沒時間吃飯和休息,就為了替妳通報,結果居然是假的...不過身為新人的我,有此機會學習、成長和累積經驗,也還不錯啦。

人家都說公務員很散漫,很多人打混,尤其警察體系,總讓人認為會吃案,不愛受理,不過至少在這件事看來,還是很多人很盡責,做該做的事,在案件未必成立,且難以得知受害者所在,其手機又極難撥通的情形下,社政和警政人員仍盡力主動追案,感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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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