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29
「百萬觀光囚犯」600億商機,繁瑣規定絆腳石
文/盧阮土
 

申辦規定:來台觀光要檢附團員的身分證件與20萬元存款證明。
行程控管:每天晚上要點名,以及在各景點的突襲抽點制度。

報價限制:規定每位陸客來台報價不得低於每日80美元。

購物限制:現行規定購物行程一天不得超過一站。

車輛限制:規定遊覽車齡必須在7年以內,勢必增加業者成本。

兩岸包機直航與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這兩項新措施,可以說是馬政府上任後端給台灣人民的第一道大菜,其中開放陸客觀光又被認為是提振台灣經濟的強心針,業者預估這項政策將為台灣帶來每年六百億的商機。但是,有關陸客觀光的許多繁瑣規定,既不尊重觀光客的尊嚴,也未顧及到旅行業者與商家的營業利益,讓一項兩岸人民企望已久的政策可能成為一場惡夢。到時錢沒賺到,賠上台灣社會形象,還讓第一線辛苦服務的的旅行業者與商家罵到臭頭,恐怕會是制定規則的行政官僚們所想像不到的吧!

規定繁雜嚴苛 惹閒話

目前主管大陸來台觀光的單位,除了行政院陸委會之外,還有內政部移民署與交通部觀光局。當然,國安局、調查局等負責安全的單位也有相應業務。已對外公布的法規包括「大陸人民來台觀光許可辦法」等相關法令之外,還有一些屬於警政與安全系統內部制定的規定,直接由其各地分支機構來執行。

這些規定都是其他國家旅行團所沒有的,一直以來也沒出過什麼大問題,如此對待大陸觀光客,不是過度保護就是過度戒備,讓人懷疑制定規定的官僚們有沒有做過市場調查。

所有的各項繁雜的規定中最為人所詬病的項目有以下幾種:

一、申辦規定:目前申請陸客來台觀光要檢附團員的身分證件與二十萬元存款證明,但實際上台灣負責證件審核的單位根本無法查核證件與證明的真實性,事實上也不存在查證程序。

連台灣駐香港半官方機構中華旅行社的承辦人員也承認,的確有些大陸觀光客擁有兩張以上的身分證,一旦遇到這種情況,祇能讓台灣旅行業者填寫切結書,否則已經到香港中華旅行社領件的大陸觀光客根本無法入台。而二十萬元台幣存款證明極易造假,又無法查證,此一規定根本是徒具虛文。

二、行程控管:長期以來最為人詬病的是每天晚上的點名制度,以及在各景點的突襲抽點制度。過去每天晚上由管區警察打電話給帶團導遊查點人數的做法,已因來台觀光人數漸多而改為抽點,但離境前一天或前往桃園前一定會點名。景點中阿里山的行程一定點名,通常是在停車場或飯點由警員與導遊共同進行,也有在遊覽車旁由穿便服的觀光警察數人頭。
祇要有團員未點到名,並失去聯繫,帶團的導遊記點處分,承辦旅行社則每一名失聯團員罰款二十萬元,同時還可能遭受停牌處分。

團員如果因病要在飯店休息或改變行程,則要事先報備,同時出具相關證明。報備可先口頭報備,再填具「請假」或「變更行程」表格傳真到相關單位。至於更換餐廳要事先通報,現在改為同縣市內不必通報,跨縣市更換必須通報。

三、報價限制:目前觀光局規定每位陸客來台報價不得低於每日八十美元,但實際上以過去第二類大陸觀光客(第三國中轉)來台的案例,因為有購物行程,業者實際對客戶報價在每日三十美元左右,在市場競爭下,業者祇好造假。

四、購物限制:現行規定購物行程一天不得超過一站,但實際上各種觀光行程排得很緊,並沒有太多時間安排購物行程。且其中在操上最不合理之處,是所有涉及到花錢買東西的地方都算是購物行程,例如許多陸客想看檳榔西施,導遊下車買包檳榔也算購物的一站,團員在休息站買個名產也算購物,如此動輒就要算進購物行程,等於是要導遊把觀光客鎖在車上,否則觀光局就要開罰。

五、車輛限制:觀光局規定遊覽車齡必須在七年以內,如此勢必增加業者成本,但以目前承接其他各國如日、韓、星、馬、泰等國觀光客的遊覽車,並無相關的官方限制。祇有各國出團的旅行社各自有其要求,一般日本要求車齡八至十年,新加坡多為十年以上,香港則在十二到十五年之間。對接待陸客的遊覽車要求特別嚴格,是完全沒有顧及市場現實的規定。

商機無限卻絆腳石多

此外,以現在每天一千名大陸觀光客的團量,遊覽車的數量已經略顯不足,一下子開放到超過三千人,遊覽車市場價格勢必大漲,一車難求,而且缺口短時間內也難以補平。不合市場現實的規定祇能讓業者冒險違規,否則就祇能從團員的其他費用中七扣八扣地補回價差,影響旅遊品質。

許多業者一邊在嘲笑觀光局制定的相關規定時也不忘呼籲,台灣的旅遊業一直存在著自由市場機制,官方所要做的應該是保障合理與有序的競爭環境,過多的干預既無現實功能,反而迫使業者違法。許多不合理的規定在陸客來台之前應該進行通盤檢討,以免造成問題後影響台灣觀光品質的聲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