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亂陣腳 政院錯錯錯

2008/07/23 18:07

治水亂陣腳 政院錯錯錯
中時電子報 2008-07-23【江慧真】

行政院急於治水卻自亂陣腳,挪用擴大內需預算過程已出現三大錯誤,難怪連藍軍都開炮抨擊政院「朝令夕改」。

前晚劉揆召開任內第一次災後檢討會,訂出「移緩濟急」基調,想從水患中迅速解套。現成的八年一一六○億的治水計畫擺在眼前,就怕緩不濟急,情急之下,匆促搬出《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把擴大內需的五八三.五億特別預算的七成騰出,讓等不及的地方政府先應急。

根據上述法條,為緊急救災,確實可以在年度收支中調節,但言下之意,即是在年度預算中做調挪,而這樣的調挪得有防救計畫報行政院,甚至還得報立法院。顯然,行政院在做出相關決策時,並無具體計畫,還緊急通令地方政府在二周內提出計畫。

這樣粗率的決策過程,不勞民進黨動作,國民黨內部率先跳腳;立法院預算中心更公開發難,質疑《災防法第四十三條》不適用在特別預算;要是災情真有這麼急,馬英九應比照九二一大地震、八七水災發布緊急命令,否則行政院就是明顯違法。

內外交逼的結果,行政院昨天開始改口,但版本卻莫衷一是。官員緩頰,劉揆並非「挖東牆補西牆」,治水預算的管道很多,不一定得挪用擴大內需的錢;政院不說還好,愈說愈混亂,治水預算的可動用順序,在「八年一一六○億、水利署預算、地方政府災防經費」之間改來換去。檢討會開完了,還搞不清錢的優先次序,是政院荒腔走板的第一個錯誤。

更甭提劉揆前晚拍板定案,縣市政府可就災後重建所需,「兩周內調整擴大內需項目,函報行政院」,完全暴露擴大內需方案的可有可無,等於自打一巴掌,當初說破嘴的「刺激經濟成長、對抗通貨膨脹、因應陸客來台」不攻自破,是政院自亂陣腳的第二個錯誤。

官員解釋,不見得每個地方政府來申請,政院都給錢,一定要地方政府自己的災害防救經費不夠,才有申請資格;但到底地方現有的災防經費「剩餘額度」是多少?政院卻還在統計、一無所知。卡玫基是今夏第一颱,按照常理,各縣市政府的災防經費應尚未大幅動支,連地方口袋剩多少錢都不知道,政院就大開糧倉,無端又讓地方再陷搶錢大戰,是政院便宜行事的第三個錯誤。

拉連三大錯誤,澆熄了劉內閣第一道大菜:擴大內需案。這道菜未來還能發揮什麼拚經濟、抗通膨效果,實在令人高度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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