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 貨運業遊覽車免燃料費與牌照稅

2008/07/15 10:05

乾脆全民免稅十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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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協商 貨運業遊覽車免燃料費與牌照稅
2008-07-15【羅暐智、何醒邦/台北報導】

在汽車貨運業者的龐大壓力下,朝野立委昨日聯手修法,要讓貨運業、遊覽車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全部免徵汽車燃料費與牌照稅,估計政府一年收入減少四十五億元。

交通部表達反對立場,認為有違公平原則,且會排擠道路養護經費,貨運業也將變成唯一無載客的大眾運具,根本不合理。

上月貨運業與遊覽車業者不滿油價飆漲,卻無法比照客運與計程車納入大眾運輸補貼,上街頭抗議並揚言罷駛。汽車、貨櫃、路線貨運三大公會與遊覽車公會更提出「減免牌照稅、減免汽車燃料費、油價補貼、免徵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營業稅」等要求。

在朝野立委和業者集體要求下,交通部公路總局雖認為大眾運輸是指以「人」為主的運輸工具,不包含貨運業與遊覽車,無法比照油料補貼,但為照顧業者生計,同意自本月起,減免汽車燃料費半年,估計交通部少收十五億元。此舉引起輿論譁然,認為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等所提《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修正案》,更進一步擬將三大汽車貨運業都可比照「計程車模式」,視同大眾運輸事業,可免徵汽車燃料費及牌照稅。

昨日審查會上,三大汽車貨運同業公會與連結車公會都有代表列席,立委私下坦言「壓力很大」,其實很多立委是敢怒不敢言,不敢在委員會上發言反對,讓此案進入協商程序。

交通部提出不同意見。常務次長張邱春指出,全國汽燃費收入一年約四四一億元,大部分用在道路養護、修建和安全管理,其中來自貨運業與遊覽車業約廿六億元。如果讓業者免徵,等於要社會大眾共同負擔使用道路的成本,對其他運輸業者及自用車所有人不公平。且還要動用其他稅收支應,排擠其他建設支出,勢必影響道路品質與安全。

朝野立委不顧交通部反對,立委王幸男、楊麗環也各自提出版本,將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納入,王幸男甚至提修正動議,擴大大眾運輸的範疇,將「貨物運送」也納入。

開車族民眾李先生認為,現在油價高漲,他已很少開車,如果還要幫每天上路賺錢的貨運業者繳交汽燃費,就太「沒有天理」。


會吵就有糖吃 政策專業蕩然
【何醒邦/特稿】

油價飆漲,交通事業首當其衝,貨運、遊覽車業想要得到政府補貼,辦法就是團結力量大,上街頭抗議;朝野立委也發現,這些產業也有票源。於是,先是交通部難敵壓力,減免半年汽燃費,立委又聯手修法,要讓貨運業、遊覽車、小貨車租賃業等,通通納入免徵汽燃費和牌照稅的範圍。

這印證了「會吵的孩子有糖吃」,但往後大家都來吵一吵,陸海空或其他各行各業都跑來要補助、要求比照辦理怎麼辦?如果有人抗爭、施壓、遊說,政策就立刻轉向,這算哪門子「公共政策」?新政府的專業判斷與「guts」何在。

客運、貨運、計程車、租賃車都屬於營業車,只有以載「人」為主的客運算是大眾運輸工具,連計程車都只能勉強算是「準大眾運輸」。而遊覽車沒有定點定班行駛,只能算公眾運輸,與完全「載貨不載人」的貨運車是否能納入大眾運輸與否,本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但立委提出的修正條文,竟連營業出租用的小客車、小貨車租賃業都納入補助,更難以服眾。

租賃車多為公司行號或一般民眾租用,本來就是「使用者付費」與「非民生必需」,若政府也給予補助,對一般自用小客車的車主公平嗎?

另外,貨運業向消費者收取的運送費用,早就由交通部審議通過,內含汽燃費、牌照稅等所有經營成本。換句話說,業者繳交的汽燃費,實已轉嫁給消費者支付,業者並沒有增加額外營運負擔。

但弔詭的是,即使油價上漲使營運成本增加,貨運、遊覽車業同業間卻紛紛削價競爭,不敢漲運價,卻要政府出錢,最後,還是全民埋單。

營業用免燃料稅 民進黨團:違反社會公平正義
【中時電子報蘇龍麒/台北報導】

針對昨(十四)日交通委員會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修正草案,恐將造成營業用車完全免燃料稅的不公平問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葉宜津今(十五)日痛批,這樣的作法完全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未來黨團將會提案反對,並將燃料稅改為隨油徵收。
葉宜津表示這樣的修法,等於是營利事業用的車輛不用繳稅,但是卻要小老百姓來負擔這些稅負,已經明顯違反公平正義原則,而且用量小的用戶負擔更大,等於是變相在懲罰節能減碳者,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的行為,非常荒謬!

葉宜津表示,民進黨團支持對於經營不善或是大眾運輸業者進行補助,但是絕非現在修法的作法,葉宜津認為,燃料稅應該隨油徵收才對,她將會與黨團提案修法,將燃料稅改為隨油徵收,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則表示,主要推動這個案子的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嘉惠的不是全國的老百姓,重視的也不是社會的公平利益,而是針對特定族群進行修法,非常荒腔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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