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批過當檢察官批縱放 基層員警不如歸去

2007/08/29 11:11

在台灣做警察, 真是全世界最委屈的
除了看起來薪資不錯, 實際上是~
勤務多, 累; 關說多, 怎麼做都不對; 福利差, 中彈只有一小筆錢, 因公失能也只能回家吃自己; 吃上官司先重罰甚至革職, 判決清白後原先處罰也不收回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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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8.29
長官批過當檢察官批縱放 基層員警不如歸去
中廣新聞/林憲源

    高雄市議員藍星木兩個月前(6月28日)揮拳「關切」警方處理一起酒駕案件,反而被銬上手銬。當初員警的作為被長官批評為執法過當,四名員警被記過或申誡;但現在檢察官認為員警縱放嫌犯,將四名員警起訴。四名員警要執法又不順長官的意,不執法又觸犯法律,當事人已經心灰意冷,希望長官將他調到可以單純工作的單位。

    當時議員藍星木是關切酒駕案件,員警將揮拳的議員銬上手銬。警察局就成為議員攻擊的標靶,不只當事人藍星木議員,其他議員也加入聲討警察局的行列。

    眼見事態擴大,高雄市長陳菊帶著警察局長蔡以仁以及交通大隊長汪忠榮,到高雄市議會向藍星木道歉,這件事才算告一段落。

    事後相關員警都被懲處,和議員發生衝突的張姓警員記過一次,調整內勤單位;值班小隊長申誡兩次;分隊長申誡兩次,調整服務單位;中隊長申誡一次。

    高雄市警察局說明懲處理由:張姓員警執法過程確有過當,違反比例原則,在場幹部見雙方發生口頭爭執時,未能在第一時間採取積極有效排解作為,導致事態擴大,處置欠當。這邊被長官批評執法過當,那邊又被檢察官認定縱放嫌犯,四名員警被內部處分後,又被檢察官起訴,怎麼做都是錯,員警百般無奈。

    這起事件的當事人交大員警張瑋星,在得知遭到起訴之後,心情沮喪,已經請假三天,並向同僚表達「欲哭無淚」的心情,他希望長官再將他改調到其他比較單純的單位,目前的他,只求家庭平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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