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干涉政治?台灣才有救  黃哲斌

林忠正、林陵三、郭瑤琪、顏萬進、侯和雄…他們有什麼共同點?很簡單,他們都是近兩年來,涉入弊案遭到檢方調查、甚至起訴的內閣政務官;當然,這名單還能填上以「證人」身分遭約談的龔照勝及杜正勝,或是,總統府系統的陳哲男、馬永成等等。 這件事給我們什麼啟示? 民進黨執政,政府官員比國民黨更貪嗎?這倒不見得,國民黨時代,官員包山包海、吃銅吃鐵,就算贏不過民進黨,至少也不會輸。差別是,當時的司法體系,少有敢向高官開刀;官員收「茶葉罐」,就像警察收紅包,幾乎被視為「業外津貼」。 但是,從林忠正到侯和雄,我們仍然知道一件事:成天把「改革」與「清廉」掛在嘴邊的民進黨,革了國民黨,卻改不了自己;從交通部、金管會、工程會、內政部、經濟部,換了新招牌,照樣拿錢辦事。 尤其可笑的是,每次傳出弊案,黨機器總是放錄音帶:「少數黨內同志的個人行為,讓全黨蒙羞,甚感遺憾」。 這種制式回應多了、久了,當「少數」越來越多,當「個人行為」儼然集體風氣,黨的聲音自然越來越小了,索性連遺憾、檢討都不提了。三合一選舉失利,民進黨還紅紅火火設了「廉政委員會」,但從薛凌案、謝長廷參選等事來看,廉政委員會不過是個紙紮的衙門,就像馬英九的「排黑條款」一樣,都只是不防水的化妝品,碰上雨天就糊成一團。 怯於內省、懦於除弊的執政者,開始將矛頭指向司法機關,從總統以下,黨鞭、黨機器、黨籍立委,製造一種圍勦檢調機構的氛圍,指名挑言「司法意圖介入政治」。 這倒好笑新鮮,從來只有「政治介入司法」,何來「司法介入政治」?少數檢察官立場鮮明、好出風頭,固然不足為訓;但整體而言,檢調及司法體系的糾察揭弊功能,較過去更強悍、更精敏、抗壓性更高,如果透過長期監聽、蒐證、偵查,不斷讓政務高官的弊情無所遁形,這種「司法介入政治」自然是國家之福,人民之福。 當然,我們的司法體系並不完美,藉由人事升遷調動,影響特定案件偵辦的情形所在多有,少數司法官生活靡爛,靠收賄度日的案例也未斷絕,這些只能仰賴司法偵辦、司改體系自清、院檢杜絕關說誘惑作起。 但是,政治人物,不管是在朝或在野,都不應延續過去的政治語言,以「法院是XX黨開的」、「當選過關,落選被關」作為攻擊司法的箭鏃,都不應再咀嚼一些「選擇性辦案」、「政治力介入審判」、「司法不公,政治迫害」的指控,(是的,總統,尤其是你),這些對司法體系的「有罪推定」,將會傷害我們的司法公信、傷害我們的政治環境。 對於庶民百姓而言,我們樂見司法循正常管道,不斷「介入」政治,無論其結果是否會影響選舉,都不是偵查或審判人員應該擔心的,只要所有的調查、證據蒐集、審判過程具備適法性及穩定性,政治人物都該誠心服膺,乖乖閉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