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台灣民主的「病危通告」"

2007/03/16 14:11

摘自 "台灣民主的「病危通告」"
Posted on 2007-03-16 黃創夏

*該不該真正檢視台灣的「威權惡靈」?當然應該。蔣介石時代那些令人談起就想笑的「領袖崇拜」,是不是要重新檢視,當然需要。一群人,就自以為自己是「正義化身」了,管他三七二十一,什麼公共政策需要討論,什麼需和不同意見的人群對話‧‧‧等等基本民主的「協商」常識,都甩到一旁了。把「蔣介石」大卸八塊,爽極了。面對那些反對意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因為這群「濫權者」心中自有定見:「反對者,是受到威權遺毒的蠢蛋!」

*該不該發展公共建設?當然應該。那就把樂生拆了吧!不分藍綠的政客,抓著一個「發展」的理由,就可以任意撥奪樂生院小民們的生存權,因為這些政客都誤以為自己和「蔣經國」一樣,猛吸「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的安非他命。在「大建設」可以換得大聲望的幻想中,行政權力無限大,管他X的那些「鬧事」的「少數人」。

*該不該「大溫暖」、「大投資」?當然應該。標題正確,口號迷人,於是政府就理所當然把一切質疑者,打入「統派」的牢籠;自以為自己是在「憂國憂民」,幾張A4紙,就獅子大開口,向納稅人要錢。竟然有人質疑規畫的可行性,反對粗糙的決策品質!這種人,一定是不愛台灣啦!

*社會該不該有正義?當然應該。所以,搞軌案的李泰安太可惡了,一定要致他於死地,那個法醫太沒有正義感了,他的「檢驗報告」太不符合「人民情感」了,於是檢察官「理所當然」地要求法醫重新寫一份新報告!還有那位陳瑞仁,老子連陳水扁都可以起訴了,南檢的小學弟,竟然可以說我是「法匠」?所以,陳瑞仁臉不紅,氣不喘的反譏對方是「意識型態」。

*更有那個天下最無聊的馬英九!明明當過法務部長,應該知道在台灣的體制中,檢調,不是司法部門,是行政體系。檢察官並不是法律的仲裁者,他只是代表行政部門,對一些和行政部門有齟齬的人民,提出行政體系的指控而已。但是,國民黨形象已經太糟了。要不要排除「黑金」?當然應該。無聊透頂的馬英九,張開「矯往必需過正」的「正義大旗」,把「被起訴」就視為是「罪人」,現在自受其害,其情或許可憫,但何嘗不是做繭自縛,先扭曲了檢調應有的正確公權力位置,一心想要沽名釣譽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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