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上班到十一點,回到家十二點。

凌晨一點多,當你早已準備就寢時,和朋友多聊了一會兒。兩點精神又差一些,卻遇到MSN上有人找你玩game

 

三點,終於真的要睡了;這時,一位朋友--相識數個月、從來只有公事上互動的朋友--傳訊過來。她用很抱歉的語氣,請你幫忙:從你家士林開車到她家師大,接她到劍潭停留一下下,然後再送她回家。

 

你會答應嗎?

 

我答應了,而且連什麼事這麼緊急都沒問。

 

為什麼?因為我愛幫助別人、因為我相信,會有這樣的請求,一定有特殊或緊急的原因。而既然緊急,我也就不該浪費時間在 MSN 上問東問西,見面再說就好了。所以我立刻和她交換手機然後出發。(see ? 只有公事、連彼此手機都沒有的交情)

 

看倌一定懷疑和對她有特別的企圖,比如想追求,對嗎?不,我沒有。雖然我現在的確沒女友、也真的很想找女伴,但我如此爽快地答應,確實只是單純愛交友、愛助人,that's it ! 沒女友只讓我比較沒有其他顧慮,若有女友我便必需考慮她的感受,與異性之間的兩肋插刀就會複雜很多。

 

從這件事來看,平時的我似乎很好利用、很好欺負?或許是吧,然而一旦讓我察覺自己的善念被不當對待,那未來找我時,幫否、罵否、是否不予理睬,等等,就由我自己決定回應方式。

 

As usual, to me, this is destiny again. 任何事件,都是一連串原因及其他事件交互影響下的結果。若我隔天是早班,早就睡了;若沒和人聊MSN,也先睡了;若沒被人找去玩game;也已睡了。因為這些先決條件的存在,她才有機會找到我,否則即使我有心,也不會有此機會。

 

和她之間第一次有了非公事的互動。返家停好車傳簡訊報平安時約已四點半,不經意地抬頭仰望,瞥見了難得熱鬧的台北星空;獵戶座,永遠都那麼清淅。

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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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