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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 03/22 第四十一天、第四十二天 神勇的酒測

因前一晚晚睡,這兩天都起得晚,3/21下午接到 Brett's Bistro (Josh 工作處) 的電話,說今晚就是第一天上班,工作就是洗碗。星期六的餐廳兼酒吧還真忙,專心洗碗的我,一洗就洗了五個小時沒停過,尤其過了八點,碗盤就一直慢慢堆了起來,到十一點半終於洗完了。據他們說會幫我排班表,不過一時無法確定下次上班時間,會再通知我。
對了,在去餐廳的路上,第一次遇到了警察臨檢,酒測;當然,我有過。他們超猛的啦,陰天、接近傍晚,居然就人站在近郊的路中央舉高牌子攔車,可是不論是牌子或衣服都並不特別反光!停在路旁的車也沒亮警燈!突然看到路中間站個人,讓我嚇一跳。。。真難理解啊@@,要是遇到個醉漢或杜辜的駕駛不就挫賽了嘛。。。

這星期算滿充實的,幾乎每天早晚都有班,好幾個白天也去了好幾個地方,所以這週末兩天基本上都在家閒著、打打電動 (除了昨晚臨時被通知的工作),也暫時沒再去玩的預算,讓身體和財務上都休息一下。

Leah 跟我提到,同住幾天後她發現,有肉有飯有菜的一餐,成本超過五元;以她自己平均而言,每星期要花一百元左右買食材回家。天啊還真貴,餐餐自己煮居然還要一週台幣兩千二!想起前陣子和精打細算的 Mike 同住時,三人各自只花不到五十元就夠吃一星期了;看來努力設法省錢真的有差。不過不論如何,至少在 Bayview Tower 上班能省不少飯錢,Leah 這邊我就少吃點吧,或是自己買吐司配果醬頂著用就好了。工作就吃飯店免費的餐、每週自己買點簡單的水果、每週吃 Leah 的一兩餐、加上少數吐司與偶爾泡麵,這樣應該還是能把預算壓在五十元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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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