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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第一百四十七天  這次參觀了。。。警局

 

晚上達美樂下班,因朋友請我代點 pizza,帶去找他們聊聊。回家的路上剛出發,右轉,瞄到左邊有輛巡邏警車正要進入路口,不知他將要往哪兒轉-這裡的市中心見警率其實滿高的,常能遇見警車,最近更好幾次遇到酒測的臨檢點-我繼續才剛出發的路程,右轉之後緊接著左轉,下一個路口再右轉-在這裡混久了,自然會挑最便捷的小路走。

接著很快就看到後面有車燈,讓我有點驚訝他不知是從哪裡蹦出來的,剛才四週都一直有在注意,根本就沒車啊。正想著咧,原來他就是剛剛我瞄到的警車,迅速跟上我沒幾秒警燈就閃起來了。
西方不像台灣。老外警車在路上沒事是不會閃燈的-澳洲甚至連一般的路邊臨檢點也不閃警燈,只有攔車的警員手拿發亮的指揮棒-因此警燈在閃就代表已有特殊狀況,用路人都要注意、減速、讓行、或甚至停車。台灣警車隨時隨地都在路上閃,真有什麼特殊狀況或想動態攔檢時警燈就沒用了!
警車跟上我後亮起燈,自然是找我的啦,不知是不是剛才左轉右轉讓他誤以為我在躲他了;實際上我瞄那一眼後就沒看他到哪去了。依例先來個酒測,沒碰酒的我當然過了(還好不是昨晚遇到,昨晚回家前喝了一小瓶啤酒,雖然聽說這樣還是會過啦);然後他要看我駕照。。。啊,我似乎放在房裡沒帶來。。。還好這裡規定很人性,警員也沒刁難我,留了些基本資料,問我身份、留澳目的與時間等可以想像的問題,跟我說四十八小時內在正常上班時間帶證件去警局補登記即可-恩,非上班時段不開放民眾洽公,就像台灣偏遠派出所的值宿制度,只是這裡警局編制肯定比台灣的小派出所大多啦。

才跟警察說再見,我就想起。。。靠。。。我根本就有帶證件,放在自己座位下!不過也來不及啦,總不能又突然停車、下車、攔警車拿給他們吧@@。。。

隔天早上下班去警局-改建好不久,前陣子還想著不知有無開放參觀哩,這下真的名正言順地「參觀」了。進門是接待處,有點像銀行櫃台,不過只有一個窗口,而且整個是封閉的,透明面板的上下左右四周都是牆,中間留個說話的間隙、底部有個交遞文件的空間;接待處旁放了一些宣導文件的折頁,然後有一些給人等待用的座椅。就降了,一般情形能走能看的就降子,沒幾坪大,有兩道門可以再進去,都是加厚的特殊防護門,用電子鎖鎖著,啥也瞧不到。和台灣的警局相較,這裡安全性是很夠,但就有很嚴肅的門禁森嚴之感,比較不親民;走過幾個台灣的派出所、警分局、甚至北市警局,空間基本上都是開放的,讓人感覺警民比較沒距離,但相對的防護性就差了,真要有暴民來闖,建築物本身是一點防禦力都沒有,只能靠人擋。
進警局後。。。接待處沒人,還要按鈴。。。厚,我又不是來點 pizza 的。。。anyway,證件登記一下就沒事了。只是感覺不少澳洲警察比一般民眾冷淡,可能是戒心較重吧,前陣子飯店有一團 Rocky 來的警察團也讓我有此感。

開車開到一半被警車動態攔檢,別說在澳洲了,在台灣常開車、開了數年的我連在台灣都沒遇過哩!話說回來,西方的交通違規大多由巡邏警車直接攔下,拍照郵寄告發的比例很低-還好這次我沒違規,所以被攔也無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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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