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見我思-漂移的台灣
2009-08-06 中國時報 【■莊佩璋】

     大學時讀過美國憲法,這對後來跑新聞真是受用無窮。因為只要把美國當政治評論的座標原點,任何政治事件就很容易釐清是非。

     美國憲法可以當「原點」,因為它從不漂移,制憲兩百多年,動也不動,只與時俱進地增加了廿七條憲法修正案。我畢業之後,也只多了一條限制議員薪酬的修正案;所以現在兒子問我美國憲法的問題,我仍可用大學時讀的書來應付。

     好笑的是,離開校門,進入新聞界已廿餘年,台灣歷次修憲,無役不與。但兒子問我一些中華民國憲法、政治體制的問題,卻常考倒我;因為修憲太頻繁,腦海中的「版本」太多,搞混了。

     美國憲法很權威,卻並不完美。幸好,「權威」總能彌補「缺點」,就像美國職棒大聯盟的裁判很「權威」,球員、球迷就可接受「誤判也是比賽的一部分」;美國的政客也接受憲法的不完美,尊重它的權威,所以政治之運作,也一如大聯盟球賽之順暢。

     舉例說,美國總統選舉人團制度,八年前造成小布希輸了大選,卻贏得總統;換做台灣,絕對騷動沒完沒了,但美國卻平安落幕。而且,這不完美的制度還會繼續「誤判」下去。

     美國憲法像大聯盟裁判,我們的憲法則是「豎仔」,被黑道大哥似的政客使喚、把玩。法隨人轉,憲法也根據政治的需要而修,修到憲法主文形同具文,增修條文「偏房當家」,搞到毫無憲政邏輯,叫人無從理解。

     台灣的憲法漂移不定,政治體制當然也動盪不安,行政院長一下子是「最高行政首長」,有副署權,只對國會負責;一下子又變成「總統的幕僚長」,任免由人;朝野費好大勁讓省長民選,卻為了對付宋楚瑜,又不惜凍省;國民大會本來是產生總統的「子宮」,卻淪為憲政「盲腸」,最後了無生趣,只好自絕經脈;監察院曾停擺三年多……。

     現在,台北縣突然消失了,台灣則多出了一堆院轄市;然後,為了一併選舉,內政部又計畫讓下屆縣市長延任一年。台灣,政府是變動的,行政區是活的,任期是彈性的,只有政客的利害算計永恆不變。

     我們有法律、制度,但只要法、制稍不符政客之意,就改、就修;搞成漂移的法律,躁動的政府,失掉了台灣。這是假法治,不可能長治久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