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第兩百七十九天 Noosa

 

Noosa 所在的陽光海岸 (Sunshine Coast) 是知名觀光地。雖然離布里斯本已有一段距離(開車 1.5 - 2 小時),卻也因此讓它保有了比 Gold Coast 更多的自然地景。這裡的城鎮發展模式和 Airlie Beach 有點像-分散幾個點,都相當熱鬧,但範圍都不大;彼此相距不遠,中間卻是低度開發的步道、或完全自然的森林與山坡。海岸是很多的沙灘,某些海灘旁直接是小丘,Yeppoon 旁的 Lammermoor 海灘也有一部分是這樣的特色。

 

天氣有點熱-尤其曬到太陽的話。在街上走走、到海灘旁的小山走走,便往布里斯本出發。Noosa 的圓環真的是爆多的!昨天那九個只是冰山一角,翻開地圖便發現這附近圓環有幾十個。。。

 

剛起程不久,在一個圓環看到一輛車的前輪角度很怪,好像比正常繞圓環的角度更大、也就是感覺應該會往圓環中間直接進去;隔一兩秒就發現,原來他在甩尾。。。不知為何,地上沒胎痕、耳裡沒聽到磨擦聲,但他甩得滿漂亮的。

 

最後一週的住宿是個大問題,要方便停車、方便搭車、又比較需要個人空間。一般背包客棧也是有完全符合的情形,只是單人房都不便宜。打定主意,盡量找分租的房子 (share house)。在網上找到不少,但很多滿了、或至少要住兩三個月。後來估且一試一間較偏好女房客的房子,房東 Yan 是大陸人,願意給我方便。同時房裡附網路,如此我便能隨時出售自己預付網卡;正好我網卡的額度與期限都快到了,這樣剛好不用再花錢重新加值。不過畢竟還沒真正看房、與房東談,我也已準備好最後可能要去住背包客棧和別人一起擠一間房。

 

下午到了位在 Runcorn 的房子。Runcorn 離市中心約 15 公里,和華人集中的 Sunnybank、Sunnybank Hills 很近,只有幾公里。距市中心 15 公里聽來有點遠,實際上布里斯本是大都市,到 20 幾公里都還是很一般的住家範圍。這間房還可以-不大,但夠住,而且房東給我大房間;庭院比較沒整理,倒也不會雜草亂生。房裡的家俱齊全:雙人床、大書桌、高級座椅、小書櫃、兩個衣櫃、高級木頭地板;放這麼多東西,房間空間還是很大,可以想像這一房有多大。

 

落地但不能進出的窗前便是門口,街上是典型的純住宅區,連馬路本身都是社區道路,幾十戶人家都只有一個地方是車輛的連外道路。一旁有個簡單的公園,徒步穿越公園後幾分鐘便是小型商業區,有 Coles 超市、書報店、郵局、幾間餐廳與其他商店,基本機能相當齊全。房東與三四個房客都是女生。。。噗,看來我住到女人窩裡去了。。。也要謝謝她們肯給我這男生方便,省了我很多麻煩。

 

這屋子沒車庫、只有一個露天的停車位,正覺這情形有點特別,後來突然瞄到自己房內的窗戶頂有個鐵捲門,配上窗前正對著的停車位,才驚覺原來這間房本是車庫、經改裝才變房間的;原來那個露天停車位根本就只是通往車庫的停車通道。雖然房間原本是車庫,但說真的完全感覺不出來,若無那個鐵捲門,它和一般房間完全一樣。

安頓好後,出門赴約,給有意買車的人看看車況。聊聊後讓他試開,他似乎還算滿意,但想再看看其他車,後天再決定要不要我這輛。

 

這兩個月到處跑,尤其第二個月是邊走邊計劃,每天晚上其實都很忙碌-忙著明後天的行程與住宿。今晚給人看車後,暫時不會有非常急迫的事要處理。最後一週的住宿搞定,而且是自在舒適的一個人大房間;網卡可賣,可以稍微有一點收入,且仍有房東的網路可用。

 

有人對車有興趣,能賣他最好不能的話大不了賣給車商,賣車的過戶和車檢還有保險的過戶都可以過幾天再處理;賣車後再關銀行帳戶。

 

這一兩天可以完全放鬆一下,明天早上更可以睡到翻;好久好久沒能隨意睡到中午了。

 

11/14 第兩百八十天 好久沒睡到中午了

 

沒壓力、自然醒,醒來幾次還是賴床。十一點多來了一通電話,有個人想跟我買網卡,約今天下午在不遠的 Sunnybank 見。因為這通電話,所以我起床了。

 

起床也沒做什麼,上網看看新聞、收收信。。。睡前不久也是在做這些事。。。不久出門順利把網卡賣掉,順便去看看之前賣車給我的業務員 Courtney。沒想到那間車商所在地居然人去樓空了-鐵網內大片空地只停一兩輛車、房子拆得乾乾淨淨、一點廢墟或建材都不剩。

 

在那附近有不少車商,隨便找了一間想問問賣給他們的車價,想不到他們連車都不看(停車場很大,我遠遠停好走過去,他們完全沒看到車),不但兩千沒興趣,甚至說一百才肯買下。。。ㄔㄝ‵一百塊?你去吃屎吧!果然是沒良心的死商人!看來還是要找背包客,有人想買的話,賣起來比較簡單。

 

昨天看車的 Jerry 對這輛車有高度興趣,另請其較懂車的朋友再確認車況、也隨意翻翻我自買車至今的所有保養維修紀錄。那位朋友試開後,Jerry 明天會決定要不要買。

 

晚上把帶著滿久了的麵煮完。前幾次都隨便只煮白麵,什麼料都沒有,反正我不重吃,白麵配電腦也可以慢慢吃光;這次房東大方提供醬料給我用,我終於加了點鹽與醬油,不再是零味道的白麵。恩,我喜歡醬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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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