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這篇記者報導算客觀公正,反倒是警方自己人的「警察局長」說這種情形反而不要追,而是抄牌即可!蘋果的標題更直指是警員太超過害他們摔車!
 
公權力是這樣執行的嗎!抄牌,那若車是偷來的呢?抄牌去找誰?而且這種情形和後果是誰造成的!該呼籲的難道不是「警察攔了就要停」嗎!身為警察局長,還可以講這種話!如果連看到犯罪的警察都怕事而不追,罪犯豈不更存僥倖?反正先跑再說,多跑一陣你就不敢追,事後能不能找到我還是未知數,傻子才不跑!
 
只是,警察局長講這種話,在台灣其實很平常了。。。因為有肩膀的人都被換掉了,就算還有稀有的清流,到時想從議會拿預算就慢慢等吧!

這種事情一再發生,事後社會氛圍又是如上荒唐,而且多年來不但沒改善反而在加劇。畸型的公權力,是我想要徹底離開台灣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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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無照駕駛 警攔查逃逸撞車
民視 – 2011年10月28日 上午12:00.

台中市一名少年,無照騎機車載少女回家,兩人沒戴安全帽,遇到騎車警員攔查,兩人加速逃逸,警員鳴笛緊追8公里,少年失控撞車,兩人重傷送醫,少女命危,家長質疑警方執法過當,但警方強調一切合法。

傷者的母親剛被告知命危女兒病情持續惡化,她心痛哭坐在地上,父親雖強忍男兒淚,也一下子慌了手腳,不知道自己該往哪裡走。

少女14歲,坐朋友15歲李姓少年的機車,兩人遇到警察,警員認出少年曾涉及機車竊案又沒有駕照,懷疑少年騎贓車,兩名員警於是騎車示意停車,不料兩人加速逃逸,雙方從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經過東平橋路過樂業路,衝到振興路右轉永義路,這十幾分鐘,路程遠8公里,最後少年機車撞上路邊停放的轎車,兩人彈飛倒地。

李姓少年腦部瘀血,手骨斷裂,臉部紅腫,在普通病房治療,但是少女頭部撞地時沒有戴安全帽,當場沒有呼吸心跳,急救後昏迷指數3,她就讀新平國中二年級,同學齊聚摺小星星,為她祈福,父親沈痛呼籲,青少年要愛惜自己。

台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指出,警員取締違規、盤查可疑嫌犯,如果預知會有危險發生,盡量不要追,事後再根據車牌、監視畫面查緝到案就好,家屬則希望,少女能夠得到更多的醫療資源,留住她的青春生命。(民視新聞徐秘康、連澤仁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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