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均轉自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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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給一群自以為很正義很有愛心的xx
by 黃証源 on Friday, March 16, 2012 at 2:13pm ·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自以為很有正義感、很有愛心的XX,打著關懷弱勢攤販的名義,PO了一篇謾罵警察沒人性、垃圾的文章,並以為獲得廣大網友迴響而沾沾 自喜,想證明自己是對的,並自以為是的覺得自己是上天派來的正義使者,要來解救民間疾苦之人。但是他們卻從來沒想過,原來自己才是真正觀念極為偏差的一群人。

"在台鐵販賣報紙的老太婆,一天賺新台幣300元,卻要躲著警察,拖著厚重的報紙,步履蹣跚的躲到地下一樓去,以躲避查緝。"這標題下得不錯,危言聳聽,大家都把矛頭指向警察,沒人性他很可憐為什麼還要趕他,不給她生存的機會?試問,台灣的法律規定,她可以做這些事嘛?倘若不行,警察在做的,就是合法的,因為她可憐,所以不合法的行為就變合法,而合法值勤的警察就變成不合法的在做一些所謂沒有人性的事?這樣合理嗎?你說法律有問題?那也是你們投票選出來的那些立法委員所訂定出來的,難道是警察所訂?你們授權給他們定法律,卻牽拖到執行法律的基層警員,這樣不覺得諷 刺?老實說,我打從有投票權到現在,從來就沒有投過票,所以請別說這件事我也有一份。而且,就在你們罵著警察沒人性時,請看標題"躲避警察查緝",員警只是將她趕到比較不明顯的地方,也沒開她單,更沒不讓她繼續賣,你認為,台鐵的員警真的不知道她們在幹麻嗎?要是真的沒人性,我想台鐵的員警會追他們到地下 室,開她一張紅單,並要求她立即離開,不讓她在此做生意。但是台鐵的警員有這樣做嗎?我想是沒有的,因為他們也知道, 大家都是艱苦人,沒必要做到趕盡殺絕,雙方各退一步,你讓我們好做人,別在大門口兜售,有礙觀瞻,到我們沒看到的地方繼續做你的,爭一隻眼閉一隻眼,大家 彼此心照不宣,這是我們基層與小販間的共同默契,不懂的人,請不要自以為很了解。

常常有人說,警察為了做業績、拿獎金,所以要開紅單,各位,請不要誤會了,長官交代的的事,就是政府官員交代的事,政府官員交代的事,就市民調所顯示注重的事,到頭來,還是出在各位大眾身上。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士林夜市,為什麼中間不能擺攤?還不是因為有民眾檢舉"中間道路設攤,庸塞難行,國際夜市,有礙觀瞻,民眾沒辦法好好逛夜市,搞的一肚子氣。"反映到上面,長官覺得我們沒在做事,搞得被檢舉,所以規定每一班巡邏要開幾張紅單回來,以 項檢舉人證明證明警方有在做事。開了這些紅單,基層得到什麼?什麼也沒有,薪水沒有比較多,嘉獎沒有比較多,班也沒比較好上,只得到一堆罵名。公平嗎?說 真的,我們也沒那麼無聊要去找民眾的麻煩,我們難道就不能好好在派出所內泡茶聊天,什麼事都不必管,我們也落得輕鬆,不是嗎?

我知道你們很有愛心,很有正義感,但在你發揮你的愛心和正義感之前,請好好想想,這一切都是對的嗎?是否她的行為是合法?違規被開單,罵警察賤,躲起來, 要求我們偽造文書,開個便宜的紅單,不理你還被罵我們態度差,問一下?為什麼你們總是不懂得檢討自己?假使你們不違規,不危害到他人的行車權利,我們警察 會有機會來開你這張紅單?守法一點不就沒事?為什麼總要把錯怪到別人身上?如果一切的犯罪都可以有理由、有藉口,可憐的人就可以理所當然的違規違法,那麼 下次等你們家裡遭小偷、皮包被搶、摩托車被偷牽走時,我會跟你說,他們都是吸毒的人可憐,沒錢買毒,很痛苦,不要抓他們好不好?

你認為,好不好?

最後,還是要告訴一些觀念偏差的人們,請不要將你們的犯罪合理化。

此篇文章,敬所有鴿子幫的基層同仁,你們辛苦了,看到此篇文章請分享,如果你們朋友甚至家人是鴿子幫的成員,你更該分享,不該讓我們每天辛苦在外不畏風雨、日以繼夜維護社會治安的基層同仁遭受到這不公平得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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