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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警力巡邏的成效有限,主因是台灣警方被規定執法原則為「勤導為主」,也就是警察來了你走就好,警察走了你再來也無妨!除非全時站崗,否則完全沒有任何嚇阻力!
若真能貫徹監視器強力取締,效果絕對很好!只是是否真能持續有效執行就是個問號了。

「民眾以後想暫停一下,恐怕得躲到監視器的死角裡。」
記者這樣說,是對的嗎?是該不違規、還是該鬥法鑽漏洞?

「警方透露,當初也曾找過為新北市建置系統的廠商進行簡報,但最後考量民眾觀感,並沒有採用動態錄影的取締方式。」
看吧!台灣現在的社會與民情,根本做不下去!這第二篇連標題都是「市府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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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逃不了 郝龍斌:拿監視器開罰
TVBS – 2012年7月28日 下午12:51

    「違停」逃不了 郝龍斌:拿監視器開罰

全台北市架設完成的監視器,總數將近1萬4千支,過去都是作為治安事件或是車禍肇事責任鑑定的依據,但台北市長郝龍斌認為,部份路段違規停車太過嚴重,直接政策指示,要求交通大隊以後用監視器來抓違規停車,聽到這樣的政策,民眾幾乎一面倒,都認為這作法實在不合理,更有民代抨擊,這讓台北變成警察城市,不過市政府沒打算改變,只保證不會侵犯民眾隱私。

TVBS記者楊鎮全:「台北市1萬3千多支的路口監視器,原本要做為治安事件調查時使用,但現在台北市政府研議,要拿來抓違規停車。」

像這一整排醫院旁邊的違規停車,前後2台監視器,就變成抓違規的重要依據,現在違規停車,警察沒來之前,還不會被罰,但是以後台北市打算,利用監視器來抓,車主很難方便停一下。

民眾:「這當然不合理啊,不是很合理,當然不太合理啊。」記者:「怎麼說怎麼說?」民眾:「你有時候搬東西,不可能去停好再搬過來啊,然後你看這一排,你又不一定…就是工作而已。」

一旦利用監視器抓違規,即使只有短短暫停一下下,都可以從監視系統裡掌握,像是違規停車最嚴重的馬偕醫院周邊,警方不只加強巡邏,還有人在樹上綁起違停錄影舉發的告示牌。

其他像是忠孝東路、基隆路口、延壽國宅,以及10個重要公車站牌周邊,是目前民眾檢舉最多違規停車的區域,但一般交通事故,一位員警要調監視器,就得花半天時間,一旦政策確定,這警力吃得消嗎?

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參酌韓國的一個做法,利用監視錄影系統,執行交通執法的可行性,同時也考量市民觀感在裡面,我們有做一個研議。」

警方只說會再評估,台北市長郝龍斌更保證,絕對保障民眾隱私,但監視器24小時都錄影,民眾以後想暫停一下,恐怕得躲到監視器的死角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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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又搶錢? 郝指示 錄影舉發違規
2012年7月28日 上午4:26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在全市建置一萬三千多支監視攝影機,原本僅用在防制犯罪的治安用途,但昨天的交通會報上,市長郝龍斌認為,市區像基隆路、忠孝東路等路段,經常有違規阻礙交通,要求比照韓國在違停嚴重的區域,使用錄影舉發方式,加強執法,但現在卻引發搶錢爭議。

研考會統計每月1999派工案件,交通類中「違規停車」處理案件每月都超過一萬件,占總案件半數以上,其中,忠孝東路四段更是連三個月上榜,成為違停熱區;另外,基隆路也常因違停車輛,造成車流受阻。

郝龍斌昨天在交通會報中表示,許多區域違規停車情形嚴重,造成常態性交通阻塞,可研議參考韓國,在這些區域加設監視器,加強取締違規。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勢清指出,研議透過監視器取締交通違規。

不過,台北市每月開出的交通罰單都達到十多萬張,以六月為例,取締件數達十二萬九千四百四十七件,平均每名警力取締十八.一八件,在五都中排名第一,比排名第二的高雄市(十四.九一件)平均高出三件,為取締件數最低的台南市(三.四二件)近六倍。

民眾批評,以台北市的鏡頭數量和交通狀況,用錄影方式取締違規,到時開罰單恐像印鈔票一樣,市府數錢數到手軟。

台北市警方在全市建置監視器,依原規劃僅用於治安,而這些監視器若要拍攝違規,鎖定違規車輛車號,警方也說沒問題。黃勢清說,監視器若用在治安以外用途,除必須先經議會同意,還是要考量民眾觀感。

黃勢清強調,忠孝東路四段附近的違停熱區,大安分局已規劃從每天下午三點起至晚間十二點的專責勤務,加強執法;基隆路部分也會要求轄區信義分局加強執法。

新北市警方先前也曾在主要道路設數位錄影監視器,全天候取締違規,雖然鏡頭數量僅廿支,但平均每月可開出兩萬張以上罰單,效率驚人,也讓民怨不止;去年合約到期後就不再進行。

警方透露,當初也曾找過為新北市建置系統的廠商進行簡報,但最後考量民眾觀感,並沒有採用動態錄影的取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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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