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虐殺前女友 判無期
2010-05-14 新聞速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曾以「香水達人」之名上電視節目的富家子宋志宏,去(98)年11月被控惡意虐殺前女友黃亭芸致死,還將慘絕人寰的性虐過程拍成光碟,檢方認定虐殺過程殘忍至極,求處死刑,但板橋地院法官認為宋志宏「並非具有直接殺人犯意」,昨(13)日判處其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另,宋母宋黃美玲也因湮滅證據罪判處徒刑五月,得易科罰金。

    現年34歲的宋志宏,被控於去年10月16日,以毒品控制前女友黃亭芸,並和一名中國籍女子祕抭楔T人在汽車旅館玩3P性虐遊戲,隔天宋要求黃女住進他家,繼續供給黃女毒品吸食。爾後,宋變本加厲性虐黃女,將一絲不掛的黃女捆綁在電腦椅上,推到浴室將黃淋濕後,以電線綁鐵片黏貼在黃女的腳底、臀部和胸部,再打開變壓器通電電擊黃女。在旁觀看的陳米雪向檢方供稱,黃女在被電之後慘叫並全身顫抖,被電到脫肛昏倒後,宋才就此罷手。

    凌虐過程中,宋還曾命令黃女裸身站在浴室內,要她猜手上的電線哪條有電,並將電線扔到沾濕的地板上讓黃女觸電,並以水管毆打、香菸燙手、鐵筷戳嘴等殘忍手法對待已傷痕累累的黃女,並以用來修剪貓咪的電動理毛器,將黃女一頭長髮理成平頭,最後逼迫黃女寫下遺書自稱是宋協助她戒毒,身上傷痕是因吸恍神所致,與宋無關的「脫罪書」,黃女在長達八天不堪宋凌虐後,10月24日在傷重昏迷後送醫不治,經檢警相驗後,才驚爆出此一慘絕人寰的性虐案。

    宋志宏在全案偵訊過程,始終否認虐殺並以毒品控制黃女,且從未想致黃女於死地,後悔玩性虐遊戲造成黃女受傷致死。他僅坦承用「愛的小手」打黃女,並要求黃女寫下遺書。

    法官認定宋在凌虐過程中有「不確定殺人之故意」,全案依殺人罪論處。但板橋地院法官認為宋「並非具有直接殺人犯意」,昨日判處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宋母宋黃美玲因在案發後協助兒子湮滅證據,將兒子用來性虐黃女的電線、繩索、電擊棒和水管證物扔棄,亦因湮滅證據罪判處徒刑五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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