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一個國家的內政或經濟出問題時, 執政者可以改為主打外交議題, 藉由團結國民一至對外, 來轉移內政或經濟被人攻擊的焦點. 可是台灣不是如此, 這也是另一個台灣的特色吧, 世界罕見的.

釣魚台之事, 正反雙方的史料都很多, 也因此才會有爭議, 若是一面倒的情形也就無爭議存在了. 維基百科寫了很多各方立場和史實, 也都有出處, 算滿客觀的.

以下是以中華民國(台灣)的角度來看, 正面支持的文獻資料. (但不是只參考維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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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歷史來看, 釣魚台:

1372年, 明朝發現釣魚台.

1562年,《籌海圖編-沿海山沙圖》, 將釣魚台劃入沿海防務.

1582年, 釣魚台列島被劃入福建省的官方地圖.

1555年, 鄭舜功《日本一鑒》: 「釣魚嶼小東小嶼也」, 陳述當時的中國從地理角度認定釣魚島是台灣的附屬島嶼.

1621年, 茅元儀《武備志》續將釣魚台列入巡檢防禦範圍內.

1683年, 汪楫《使琉球雜錄》: 「從福州五虎門出發,經彭佳山、釣魚嶼﹑赤嶼, 薄暮過郊(一作『溝』), ……問『郊』之義何取? 曰: 『中外之界也。』」這裏的「郊」或「溝」, 即指琉球海槽, 是為中外界線.

1785年, 日人林子平編寫的地圖書《三國通覽圖說》, 將釣魚台列島歸入大清領土. 日本政府曾在正式外交途徑使用此書: 1861年11月, 在日美有關小笠原群島歸屬問題的交涉中, 江戶幕府以法語版《三國通覽圖說》一書的附圖向美國政府證明日本對小笠原群島的主權, 雖然當時小笠原群島只有歐洲移民, 還沒有日本人, 日方以該列島為日方先發現為由, 向美英政府申索主權成功.

1879年李鴻章與日方談判琉球列島範圍時, 雙方明確確認當中不包括釣魚台等島嶼. 中國與琉球之間的國界線在赤尾嶼和久米島之間, 這是當時中國、琉球、日本三國曆史文獻中的一致看法.

1895年以前, 日本地圖與著作, 皆視釣島為中國領土, 且與琉球無關.
關於「無主地」的確認, 日本方面確曾做過調查, 但調查的結論是釣魚台等島是無人島但「並非無主之物」.
--日本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第18卷「版圖關係雜件」1950年--

1895 年編入日本領土, 但 1969 年前實際上並未在該島建立任何錶明領土歸屬的標樁.

二戰前日本在島上有過測量和居民活動.

1935年, 日本印刷的鐵路旅行圖, 第30頁為沖繩諸島圖,有距釣魚台僅120公里的「與那國島」等地名標註,但完全沒有關於「尖閣列島」或「釣魚台」的地名標註。

1955曾有國軍暫駐.

1961年4月4日由日本批准出版的日本九州地方地理志的地圖中, 只標註有日本南西諸島, 沒有「尖閣列島」.

1968年, 台灣的興南工程公司為拆除沉船, 派工人上南小島, 並建房舍與設置起重機等機具; 同年聯合國勘察中國東海, 附近海域似藏有石油.

1969年琉球列島石垣市方在釣魚台上建立了國標, 但 1971年日本出版的兒童百科全書中的日本地圖上, 仍未把「尖閣列島」列入日本版圖.

1970年台灣龍門工程實業公司為打撈拆除沉船曾派工人前往釣魚臺列嶼的黃尾嶼建造碼頭、台車軌道及房舍等建築. 後持續有台人前往, 一直到 1990 年代仍不時有台灣派去的戰機巡弋.

1971年6月17日, 美國與日本簽署沖繩返還協定.

1972年5月, 美國將釣魚台行政管轄權和沖繩管治權一起交予日本, 因台灣方面反對和抗議, 故釣魚台轉移的只是行政權, 就像轉移前美國對琉球的行政權一樣, 主權並未處理.

因氣候與洋流之故, 釣魚台附近漁場的漁民以一直以台灣和閩浙為主.

地理上, 因大陸棚和海溝的關係, 釣魚台和台灣的連結比和琉球的連結強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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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時代來看, 釣魚台:

三五百年前釣魚台由中國發現和管理, 後來荒廢了一段時間; 百年來大多是台灣人的活動範圍;  近十數年則主由日本控制, 但台灣漁民仍多.

一直以來多是台灣漁民活動範圍, 尤以近百年內更明顯, 輔以地理關係, 如何不屬台灣附島?

近代台灣和中國未對釣島有效管理, 但日本也一樣(國軍暫駐時也未見日本發言). 現在日本就是要開始長久積極有效管理, 來形成既定事實; 有效管理的時間越久, 其主權在國際法上也變得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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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實來看, 釣魚台:

現在由日本大致上有著控制權, 至少在島嶼本身的陸地範圍, 實際控制權較無疑問. 未來大概也會維持現狀吧, 甚至可能慢慢地台灣和中國大陸的漁船可能被趕走, 感覺不打仗是不會真正有改變的了.


釣魚台1

diaoyutai7  


釣魚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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