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實真如文中所稱,我認為警員並沒有做錯。有此誤會而造成民眾受傷,是個遺憾,但這誤會並非單方面所致。違規後拒檢逃逸,在暗巷內突然拿安全帽快步走向攔檢警員,當然會讓人家覺得你有攻擊意圖啊!警員的執勤技巧或許可以再改善,但當場的警覺和因應原則卻是正確的。一開始會有誤會,這位民眾需負很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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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民案 員警道歉稱資歷不足誤判
中央通訊社 2009/06/05 21:01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5日電)台北縣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張怡順日前執勤,在緝捕過程中打傷騎機車闖紅燈的陳姓男子。檢方今天諭令以5萬元交保,晚間,他在三重市調解委員會向遭打青年的父親道歉。

張怡順表示,會發生這樣遺憾的事情,主要是案發時,追捕過程進入暗巷,當地視線不明也沒有住家,加上從警資歷不足,誤判情勢,才會在揮舞警棍時,傷及闖紅燈的陳姓男子。

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張怡順執勤時,毆打違規機車騎士陳姓男子,引起各界關切。事後因擔心事情曝光,傳出警方私下拿出新台幣30萬元和解,分局長張傳忠以「善意的謊言」為由,否認警察打人。

被害人父親在和解後,出面宣稱「誤會」,從警察打人說,改口說是兒子自己摔車,因為害怕管教才謊稱警察打人。

縣警局在被害家屬向報紙訴說遭毆打經過及縣議員質詢後,以「公務員執勤時犯傷害罪」將張怡順移送板檢,檢方今天收到移送函後,下午約談涉嫌打人的警員張怡順到案說明。

在檢方偵訊時,張怡順說,當時見陳姓男子闖紅燈欲攔查,但對方加速逃跑至一條死巷,脫下安全帽快步向他走來,他誤以為對方有襲警企圖,才持警棍警戒並朝對方頭部敲了3下,見對方頭破血流,曾表示要將陳姓男子送醫,但對方堅持自行就醫。檢察官李吉祥訊後諭令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候傳。

另外,質詢本案的民進黨籍縣議員張瑞山傳出遭恐嚇,中和警察一分局已經介入調查偵辦,並保護張瑞山個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藍綠議員今天也一致批評並質疑警察執法過當,縣長周錫瑋說,從警察局長林國棟到派出所所長都已自請處分,將視情況處分。並要求縣警局把執勤時不能做的事,全部正面表列,提供警員執勤處理的態度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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