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萬張罰單只是維護交通安全的假像,被處罰對象通常是警覺性較差的一般駕駛人,駕駛高手憑著對路況的了解,就能在馬路上通行無阻,目前取締違規方式,跟本無法揪出影響交通安全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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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交通安全由駕駛文化著手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3月24日 下午11:44

台北市交通大隊公布本月中旬交通事故統計,五起死亡車禍中有兩起在斑馬線上發生,為此交通大隊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線時要禮讓行人;良好的駕駛習性必須由改善駕駛文化做起,交通主管單位有輔導改良駕駛文化的責任,而職業駕駛人也應率先示範優良的駕駛習慣。

七十餘歲的老人清晨出門,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公車撞倒死亡,而前年高齡八十餘的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在穿越馬路時出了車禍,這次肇事者是計程車;公車及計程車司機都是職業駕駛人,他們對道路熟悉、駕駛技術及經驗應該比普通駕駛人優秀,可是卻在最不該出車禍的行人穿越道上出事,事故的發生其實與技術無關,而是駕駛習慣使然。

全台汽車總數量約七百萬輛,九成以上屬自用車,營業車輛數目所占整體比率不大,但是道路的使用率卻甚高,以台北市為例,約有一萬輛公車及三萬輛計程車在道路上奔馳,公車每天清晨發車至午夜才收班;計程車司機更是以車為家,台北市計程車司機平均一個月工作近二十八天,每天工作時數超過十小時,職業駕駛人技術高超,對路況也最了解,因此道路駕駛文化其實是由職業駕駛人所主導。

職業駕駛人在道路上營生,但是有部分駕駛人對於其他車輛並不尊重,一般駕駛人都應體驗過職業駕駛人在道路上的「霸氣」,例如砂石車、大貨車運將仗著龐大的車身,行駛在道路上氣勢強大,從行人到任何比它體積小的車輛,均避之不及。

都會區是公車與計程車的天下,公車體型大靠站又多,停停走走,在快慢車道間遊走,行駛慢車道上的機車,在車陣中就像是被強行驅散的螞蟻,四處逃竄;而部分計程車更是都會道路上的掠食者,空車慢行攬客,載客時則求快飛馳,隨時路邊停車上下乘客,在擁擠馬路中變換車道蛇行穿梭,隨時找空間見縫插針,常令其他車輛不知所措。

駕駛自用小客車的一般民眾,目的大都為通勤,每天在道路上的時間並不太長,自用車駕駛人考取駕照後,駕駛經驗需要在實際道路駕駛培養;許多駕駛人平日彬彬有禮,坐上了駕駛座立時暴躁易怒,好像換了個人,顯示駕駛文化甚至可改變人的情緒與個性。

駕駛習慣不良,並不是交通員警取締的目標,部分駕駛人路邊起步不打警示燈號,左右轉彎不打方向燈,加上道路動線規劃不良,熟悉路況習於搶道的駕駛人通常可竄到前面,而規矩的駕駛人眼看投機取巧者能夠快速行進,揚長而去,長久下來有樣學樣,可是並非所有車輛的駕駛都有高超技術,畫虎不成的結果,不但引發其他車輛的恐慌,也成為道路打結的亂源,交通安全的殺手。

台北市為了防止駕駛人違規,設了一百三十餘座定點照相桿,再加上員警開出的罰單,全年共祭出一百三十八萬餘張罰單,可是斑馬線仍然會出現車禍,可見這些違規罰單並沒有罰到重點,在改善駕駛文化方面毫無作用。

百餘萬張罰單只是維護交通安全的假像,被處罰對象通常是警覺性較差的一般駕駛人,駕駛高手憑著對路況的了解,就能在馬路上通行無阻,目前取締違規方式,跟本無法揪出影響交通安全的源頭。交通主管單位如有心改善國人的駕駛習慣,僅是「呼籲」,難起作用,必須拿出更有效的作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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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nry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